学校正在推进办理14、15、29、30、31、32、33、34、36、37十栋家属楼的不动产权会签工作,按照会签要求,请住户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材料清单
受理范围:初始购房人、校内产权转移购房人(需提供产权转移公证材料)。
材料清单:购房人携带身份证(提供复印件一份)、购房收据原件(已交学校可现场确认,不需携带)、职工身份证明(在职提供校工一卡通、退休提供退休证)、去世职工需提供死亡证明。
二、受理时间
11月21日至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三、相关说明
1、校内产权转移住户缺失公证书,可先行登记,需在2个月内补齐公证书。
2、校外产权转移只能按初始购房人申报。
3、住户在外地无法递交材料,可以授权他人代报或电话申报,材料需邮寄到学校审核。
四、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家属17号楼4单元101室
联系人:闫欣
联系电话:82190747 1894600123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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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