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学校所有教职工2023年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含港澳台)均须报送出访计划。出访目的包括赴国(境)外进行工作访问、参加国际会议、教育科技展会以及讲学、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等临时因公出国(境)活动。
2.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管理,需报送出国(境)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访问学者,以及学校公派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访项目不需报送计划。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电子版发送至nefuzhangyining@163.com,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单位)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填报内容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纸质版需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023年3月1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处(行政楼829室)。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2023年无出访任务,不再受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申请。
2.团组成员包括校内不同部门人员的出访团组,应提前相互沟通,由团组团长所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其他团组成员不再重复填报。
3.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详见《赢博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附件2)。
四、其他说明
1. 学校所有教职工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持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出访人员务必提前了解到访国家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并做好无法出访的准备。
联系人:张艺苧
联系电话:13115677895,82191066
国际合作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