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做好我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学校所有教职工2024年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含港澳台)均须报送出访计划。出访目的包括赴国(境)外进行工作访问、参加国际会议、教育科技展会以及讲学、培训、进修、合作研究等临时因公出国(境)活动。
2.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管理,需报送出国(境)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访问学者,以及学校公派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访项目不需报送计划。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本单位《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填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149590191@qq.com,邮件标题设置为“××学院(单位)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纸质版需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国际合作处(行政楼827室)。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2024年无出访任务,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申请。
2.团组成员包括校内不同部门人员的出访团组,应提前相互沟通,由团组团长所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其他团组成员不再重复填报。
3.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详见《赢博体育平台-(中国)科技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附件2)。
四、其他说明
学校所有教职工出访时间在90天以内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持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执行公务。
联系人:左爱琳
联系电话:18846442199,82190376
国际合作处
2023年12月18日